益西彭措堪布:謗法之因由果報


 2008/9/17    熱度:5796    下載DOC文檔    



  論雲:極大惡行自行消滅者。如《白蓮華》及《谛者品》宣說,一切佛語或實或權,皆是開示成佛方便。

  “極大惡行”:即毀謗正法,因此罪業超過五無間罪,極為嚴重,故名“極大惡行”。

  “自行消滅”:因道次第教授本具兩種殊勝,若具如理聞思,必可對此兩種殊勝獲得定解,而獲定解之當下,謗法惡行即自行消滅。若真正明了一切三乘聖教悉為令成佛之方便,且聖教皆清晰顯現為指導修行之教授,如是即明佛法悉是釋迦本師慈悲心中流露的度生教言,悉為佛智中流現之方便,理應敬禮、皈依、護持,如是原先捨法、謗法之惡行自會消失。

  “《白蓮華》”即《妙法蓮華經》。

  “《谛者品》”有者言是《陀羅尼自在王經》其中一品。

  “實”與“權”為一對,“權”即暫用之方便,針對某種根機,於某個階段,某種情況下暫時合適之方便法,即名“權”;“實”即究竟不變之真實法。《止觀》雲:“權謂權謀,暫用還廢;實謂實錄,究竟旨歸。”譬如,有一小孩出現幻覺,總說眼前有鬼,此種幻覺無法擺脫,若直接說無鬼,暫時不起實際效果,無有利益。既然暫時無法脫離執著,不如讓其改善執著,如是亦可減輕痛苦。即以過渡方法告之:“此乃善鬼,常於暗中護你,極其善良,若對他笑,他亦會喜歡你。”如是轉換其念。待其將不善耽著轉為善耽著時,其心已較前平靜,此時再道出真相:“根本無鬼,僅為錯覺而已。”以此比喻,即明“權實”之含義。一切佛語悉可歸攝於“權”“實”中;一切佛教悉可歸攝於“權教”與“實教”中;一切法義悉可歸攝於“不了義”與“了義”中。

  《法華經》與《谛者品》雲:“佛語或權或實,悉為開示成佛之方便。”此中教證及其含義,宗大師在《密宗道次第廣論》中皆有詳細引述與解釋,故直接按宗大師本人所引經文及诠注解釋此處論文,則非常可靠,不會有以臆測而錯解宗大師密意之過。

  《法華經》之教證:“令解佛智故,佛設此方便,終不於汝等,說汝能成佛。”(此據藏文版本而譯)此頌言:“為令眾生悟入佛之智慧,故佛方設如是方便,一直未言:‘爾等能成佛。’此是何因?因救護要觀待時節因緣,因緣未成熟時,首先隱而不說。”《法華經》又雲:“令解佛智故,一佛出世間,一乘無二乘,佛不用小乘。自覺所住道,謂佛力禅定,解脫及自在,於彼立有情。”但凡佛陀臨世,唯有一目的,即讓眾生證得自己所得之智。故佛所說各種正道,唯是引導眾生成佛之方便,決不可能以一種不能引導成佛之小乘法而作引導,故佛將一切眾生亦安立在自己所安住的十力等地位。此是從正面而言,一切三乘佛語皆為開示成佛之方便。經中又從反面成立:“證淨菩提已,若我於小乘,安立一眾生,則悭過非善。實惟有一乘,無二亦無三,除佛於世間,方便說多乘。”佛自證大菩提後,即便是將一位有情安立在不能趣入佛地之小乘法中,則亦應成佛於法有悭吝、保守之過失。因究竟唯一為一佛乘,且小乘種性亦可引入佛地,若知將其引入佛地之方便,仍隱藏不說,則成有吝法之過失。我等皆不承認佛還有法門之執,明有方便而故隱不說。是故佛陀針對小乘種性者宣說的聲緣乘教法,決定是引入佛地之方便。

  《谛者品》中亦明顯宣說:“曼殊室利!如來若為一類有情宣說大乘,為他一類說獨覺乘,為余一類說聲聞乘,是則如來心非清淨心、非平等心,有耽著法、大悲偏黨、異想過失,我亦於法而成悭吝。”佛對文殊菩薩言:曼殊室利,如來若為一類有情宣說成佛之大乘,為其他一類僅宣說非成佛方便之聲聞、獨覺乘,則如來心遂非清淨心與平等心,遂有耽著法之過,有大悲偏黨之過(即親疏偏袒之執著),亦有異想之過,如是我於法亦成有悭吝心。又雲:“曼殊室利!我為有情宣說彼彼諸法,如是一切皆為令得一切種智,趣向菩提,臨入大乘,成為一切種智,至於一極,故我非有異乘安立。”佛言:曼殊室利!我為有情宣說種種法,你應了知此一切皆為讓有情獲得一切種智,為令彼等趣向無上菩提,亦即欲令一切有情皆歸於大乘,成辦一切種智,到達同一果地,故我無異乘之安立。我根本不會將有情僅安立於不究竟果上。如是遂明佛陀平等之大悲,佛陀唯一之心願是將一切眾生悉皆安立於佛果上。故佛宣說三乘,唯一是讓有情趣入一佛乘之善巧方便。

  或有人疑:“若小乘法是成佛之方便,豈不與《大乘莊嚴經論》所言相違?《大乘莊嚴經論》雲:‘雖恆處地獄,不障大菩提。若起自利心,是大菩提障。’論中明顯宣說小乘發心是成佛之障礙,而菩薩墮於地獄中,非大菩提之障礙。”

  此可以二喻說明。第一比喻:譬如,若富人去北京,不乘飛機卻欲坐拖拉機,此是否是障礙?決定是障礙。因本來如乘機而行,兩小時即可到達,現在坐拖拉機則需一個多月。此比喻說明:一菩薩墮落地獄不算是成佛之障礙,然若其發小乘心,趣小乘道,如是延遲成佛,則是障礙。而若是窮人,根本不具買機票之資糧,則讓其坐車前往北京遂較合理。雖比較緩慢,然終會到達。此比喻對於小乘種性,宣說小乘法遂成成佛之方便。

  第二比喻:譬如,有一體健且心力極強之病人,若開刀用猛烈之方法,僅兩小時即可解決問題。若其不用此法,反用緩慢之療法,延長康復時間,此即成障礙。相反,另有一體弱且極脆弱之病人,若讓其開刀治療,則心生恐怖無法接受,寧可不治療。而若對他施以緩慢之療法,就極其合適,而成治病之善巧方便。如是遂明《大乘莊嚴經論》之意為:菩薩發小乘心,成佛久遠,然菩薩墮落地獄,不會如是耽誤。針對大乘人而言,趣入小乘道起自利心,則為成佛之障礙;針對小乘種性而言,為其先示小乘法,即是成佛之方便。二者無絲毫相違處。

  《谛者品》又雲:“譬如大海由諸異門眾水流注,如是三乘一切法水,亦皆流注如來大海。”誠如百川之水自不同河道流入大海,如是一切三乘之法水,亦皆流入如來之大海。故應了知一切佛語,或真實說或方便說,或直接說或間接說,此等一切皆為針對時機引入佛地之方便。

  《法華經·方便品》雲:“捨利弗,過去諸佛以無量無數方便,種種因緣、譬喻、言辭,而為眾生演說諸法,是法皆為一佛乘故。是諸眾生從諸佛聞法,究竟皆得一切種智。捨利弗,未來諸佛當出於世,亦以無量無數方便,種種因緣、譬喻、言辭,而為眾生演說諸法,是法皆為一佛乘故。是諸眾生從佛聞法,究竟皆得一切種智。捨利弗,現在十方無量百千萬億佛土中,諸佛世尊多所饒益安樂眾生,是諸佛亦以無量無數方便,種種因緣譬喻言辭而為眾生演說諸法,是法皆為一佛乘故。是諸眾生從佛聞法,究竟皆得一切種智。”釋尊於“法華會”上親口宣說:三世諸佛以無量不可計數之方便,以種種因緣、比喻、言辭為眾生演說種種妙法,終皆獲一切種智。釋尊說法亦是如此,佛言:“捨利弗,我今亦復如是,知諸眾生有種種欲,深心所著,隨其本性,以種種因緣、譬喻、言辭方便力而為說法。捨利弗,如此皆為得一佛乘一切種智故。捨利弗,十方世界中尚無二乘,何況有三。”釋迦佛與三世諸佛同等,皆為令眾生得以成佛而方便說法。之所以宣說三乘之因,是因佛陀遍知眾生種種意樂,深心所著,故不得已,隨順其本來之根性而作引導,因“佛說一切法,為治一切心,若無一切心,何用一切法。”而佛的一切所說,皆欲令眾生獲一佛乘一切種智。是故釋迦佛之權實教法,與三世諸佛教法同等,悉為成佛之方便。

  以上廣引《白蓮花》與《谛者品》之教證,以證明佛語皆是開示成佛之方便,然若對此未得正解,則遂集謗法之因。

  論雲:有未解是義者,妄執一類為成佛方便,及執他類為成佛障礙,遂判好惡,應理非理,及大小乘,謂其菩薩須於是學,此不須學,執為應捨,遂成謗法。

  為何會造成謗法?因有者未解一切佛語皆為成佛方便,而將佛語分成兩類,妄執一類是成佛之方便,而另一類是成佛之障礙,如是將佛語判為好惡兩種,或應理非理兩種,以及於大小乘教法中認為菩薩當學成佛之方便法,此成佛障礙之法則不須修學,如是執為應棄,遂成謗法。

  “未解是義”:若按四種殊勝而言,即未通達一切聖教無違,以及一切聖言未現為教授。故而執著一類佛語是成佛方便,另一類為成佛障礙,由此導致謗法之深重業障。此處所言謗法之因由即是“妄執一類為成佛方便,及執他類為成佛障礙。”此點極其重要。

  以下進而引教證說明:

  論雲:《遍攝一切研磨經》雲:“曼殊室利,毀謗正法,業障細微。曼殊室利,若於如來所說聖語,於其一類起善妙想,於其一類起惡劣想,是為謗法。若謗法者,由謗法故,是謗如來,是謗僧伽。若作是雲:‘此則應理,此非應理’是為謗法。若作是言:‘此是為諸菩薩宣說,此是為諸聲聞宣說,’是為謗法。若作是言:‘此是為諸獨覺宣說’是為謗法。若作是言:‘此者非諸菩薩所學’是為謗法。”

  謗法之業障微細難知。若於佛語分別善惡;分別應理非理;分別是為聲聞宣說,是為獨覺、菩薩而宣說,悉為謗法。即執著一類佛語是成佛方便,另一類是成佛障礙,故前者為善是應理,後者為惡是非理,前者是為菩薩宣說,故是菩薩所學,後者是為聲緣宣說,非菩薩所學,如是則成謗法。如是謗法者由於毀謗法寶,以法為佛說且為僧持之故,而應成毀謗佛寶與僧寶。

  《地藏十輪經·無依行品》雲:“此有一類,於聲聞乘得微少信,實是愚癡,自謂聰敏,於我所說緣覺乘法及大乘法毀呰誹謗,不聽眾生受持讀誦,下至一頌。復有一類,於緣覺乘得微劣信,實是愚癡,自謂聰敏,於我所說聲聞乘法及大乘法毀呰誹謗,不聽眾生受持讀誦,下至一頌。復有一類,於大乘法得微少信,實是愚癡,自謂聰敏,於我所說聲聞乘法、緣覺乘法毀呰誹謗,不聽眾生受持讀誦,下至一頌。如是等人,名為毀謗佛正法者,亦為違逆三世諸佛,破三世佛一切法藏,焚燒斷滅,皆為灰燼。斷壞一切八支聖道,挑壞無量眾生法眼。”有一類眾生,於聲聞乘稍得信心,然實為愚癡,自以為聰明,毀謗我所說緣覺乘法與大乘法,不讓眾生受持讀誦,下至一個偈頌;又有眾生,於緣覺法稍得信心,然實為愚癡,自以為聰明,毀謗我所說聲聞乘法與大乘法,不讓眾生受持讀誦,下至一個偈頌;又有一類,於大乘法稍得信心,實為愚癡,自以為聰明,毀謗我所說聲聞乘法與緣覺乘法,不讓眾生受持讀誦,下至一個偈頌。如是等人,皆名為毀謗佛陀正法者,亦即違逆三世諸佛,壞三世諸佛一切法藏,將諸佛法藏焚燒斷滅,成為灰燼。如是失壞斷滅一切八支聖道,挑壞無量眾生正法慧眼。

  以上是從佛陀正法角度而言。另外,從眾生之根機或應機說法之角度而言,因所化有勝劣差別,故方便有圓缺、道有緩疾等差別,極其應理。是故,引入佛地的支分聲緣道與大乘道有勝劣之差別,如是宣說無有謗法之罪過,此極應理。

  《密宗道次第廣論》雲:“諸小乘人,雖非為得成佛而趣自道,然彼諸道,亦是引導彼補特伽羅進趣佛地之方便。”諸小乘人雖非為獲佛果而入道,即未發菩提心而入自道。然小乘諸道亦是引導彼等小乘種性者進趣佛地之善巧方便。譬如,小孩子不是為將來能成辦大人事業而入小學,根本未發大心,然小學中所學,亦是引導他進趣成人事業之方便。理解以上意義後,我等不應執著佛語有善惡類之分。此處尚需辨別一點:若僅分別大乘是勝乘,小乘為劣乘,不成謗法。因事實如此,如實分別不成毀謗。《密宗道次第廣論》雲:“然因所化勝劣增上,方便亦有圓不圓滿、道遲速等差別應理。是故引入佛地支分之道,與大乘二者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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