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了幻]婚姻與佛法:什麼是正確的生育子女觀
生育子女
家庭中有一種自然的愛。這種愛在親的一方面叫做慈;在子的一方面叫做孝。父母對待子女應該竭力愛護,並教養他們。
1、胎教
父母對子女影響、教育可從懷孕開始,即現代科學強調的胎教。
佛教非常重視胎教,大藏經中有關胎教的,至少有三部:一、《菩薩處胎經》;二、大寶積經《佛說入胎藏會》;三、大寶積經《佛為阿難說處胎會》。
當一位婦女懷孕了的時候,她的身心也會發生變化。體內嬰兒的存在在改變著她的生命,一股新的力量在升起,使她能做以前所不能做的事情。她常常微笑,更加相信人性的善;對別人而言,她成為一個快樂和幸福的淵源。即便她的身體不太舒服,但她的內心總有一種真正的安詳,而且別人也都能感覺到這一點。
小嬰兒在母體的十個月,主要是發展身體器官組織,這時嬰孩的神識會陷入極昏沉狀態,而家中夫妻臥房及其周圍時空,都會形成母體中嬰兒的磁場能,故家庭是孕化嬰兒精神世界的一個窩。常聽老人們說,懷孕期的婦女,家裡及房內,不可釘牆敲地,不可搬床鋸木,不可移動家具等,怕動胎氣,輕者懷孕當事人腹痛不停,嚴重的話會生出畸型兒或流產。
若希望子女今後身心健康,則在懷孕之前,夫妻倆人都要保持身心的平衡和健康,如果夫妻沒有健康的身心,對懷孕的孩子便大有影響。所以孕婦及丈夫,應經常保持身心的平衡和健康。曾有一位男士說:“丈夫不需要作胎教的工夫”,這話完全不對。因為丈夫如果對妻子發脾氣,便會影響妊娠的妻子。所以夫妻兩人應該共同擔起胎教的責任來,乃至在子女出生之後,一直到子女成年為止,做父母的人,必須為了兒女的教養,要經常保持心平氣和的健康狀態。
2、親子相處之道
(1)、要經常與孩子進行自然平常的溝通
和孩子說話,游戲、散步,分享感受和情緒等,無論是何種方式的溝通,都是增進親子間感情很重要的一環。對孩子都要坦誠,要能真正的了解子女內心的感受,這也是幫助子女和其它人建立美好關系的重要因素。
照理說,父母應該是孩子最親密的大朋友,但由於當今的社會型態,父母親大都擁有自己的職業,為了工作,有的青年夫妻,不惜將幼小的孩子全托或交親友看顧,自己晝夜在外“打拼”,使得親子關系越來越疏遠,父母成為最不了解孩子的人。
由於親子相處的時間過於短少,有些父母會產生虧欠心理,任由孩子索取予求,即使留意到孩子有不良的習慣,也不加以糾正,使孩子無法建立正確的是非觀念,導致日後問題的產生;相反的,有些父母平時難得接觸孩子,所以一有機會,就忙於行使父母的職權,動辄便命令或呵斥,但由於平時對孩子的了解不夠,反而引起孩子的反彈,造成親子關系間的緊張。
要經常與孩子進行自然平常的溝通,和他一塊做他喜歡做的事,不要把時間、精力全部貫注在工作中。千萬不要因忙碌的工作,而忽略和孩子一同歡樂的時光,倘若不好好把握,時光是不會倒轉的。切記,不要給將來留下遺憾!
(2)、適當的贊美與批評
適當的贊美:稱贊孩子,可以建立他們的自信心,使他們得到安全感。適當的贊美,能幫助孩童培養健康的心理,孩童也能從這些話語當中,對周遭世界有正面的認識,變得主動且積極。
適當的批評:例如:孩子在餐桌上打翻了牛奶。適當的批評是—“牛奶打翻了,要記得再倒一杯,先去拿抹布來。”不適當的批評:“你怎麼這麼不小心,笨手笨腳的!下次要小心點!”當事情出了岔時,最好和小孩就事論事,否則會造成他信心方面的損害,嚴重時將難以彌補。批評之前,成人或父母應先控制好自己的情緒,不要用激烈的言詞表達自己的不滿,否則只會使整個事件,演變成一場悲劇。
(3)、建立合理的權威
許多父母認為,民主的管教方式,是不能凶孩子的,以至於演變成一味的討好、巴結、賄賂孩子的大人。這樣的民主,將使孩子不知所措,不知道正確的標准在哪裡,因此,他們會藉由父母的忍耐極限來判斷,哪裡才是標准。倘若父母或成人,不給予適時的響應或制止,孩子將難以管教。
合理的權威是一種理性的、出於愛與關心的、負責任的權威。不合理的權威多半建立在“既成的地位”上,要孩子聽話,只因父母生他養他或是比他年長,孩子不得不聽,這樣的權威,威脅的成分很重,孩子容易感到被壓抑,最危險的是:在這順服的過程中,孩子並未學到什麼是合理的、對的、好的、應該的,一但到了青春反叛期,甚至成年後,卻往往轉變成毫無主見或極端叛逆。因此,父母親要清楚,民主中仍應有權威的存在。
(4)、尊重孩子,成為孩子的知己
● 要了解孩子是十分敏感的,所以父母親要注意,用真誠的愛來面對孩子;
● 要了解孩子也有自尊,父母應當尊重孩子,不要在人前數落孩子的不是,不要將孩子的秘密公開與人討論,否則將使孩子對父母的信任感大打折扣;
● 不要欺騙孩子,父母常為要得到孩子的合作,許下一些不太可能實現的諾言,這會使孩子失去對父母的信任,不要一方面教孩子不要作放羊的孩子,一方面又大喊:“狼來了!”;
● 不要作比較,許多父母由於求好心切,常把自己的孩子和別人的孩子作比較,好讓孩子懂得發奮圖強,其實這只會造成反效果,使孩子承受極大的壓力與打擊。現在不如別人的孩子,並不代表他今後的成就也不如人;既使孩子在某些方面不如別人,但能活得正直、健康向上,父母就應該感到欣慰。
3、父母與子女之間
父母應該以身教、言教來陪著子女一同成長。
有人以為:夫妻盡心盡力養育孩子,是為了自己老有所養、老有所靠,這就是我們常說“養兒防老”。但這個觀念,佛教並不贊成。佛教認為對子女的愛護和教養,目的不是為了防老,乃是為了盡責,因為人的福報與業報,各有因果、各有因緣。父母應該常教導兒女孝敬父母的倫常觀念,但不宜指望兒女一定要奉養父母,否則便會因指望而變成失望,從而衍生出無窮的的煩惱。
佛陀在《善生經》裡,規定親與子之間,有五個互相對待的條件;即兒女應當“以五事敬順父母”,父母亦當以五事養育其子女。
父母養育子女的五事是:“一者制子不聽為惡(管好子女,不令作惡);二者指授示其善處(教授子女正確的處世道理);三者慈愛入骨徹髓(愛護子女);四者為子求善婚娶(為子女安排好婚姻生活);五者隨時供給所需(為子女提供正常的物質條件,滿足他們的正常要求)。”
這裡要注意,子女對父母的順從不是沒有原則的,它不能離開一個“正”字。若父母不正,子女當勸令歸正。《大寶積經?三律儀會》中講:“父母不信,令其住信;父母毀戒,勸令住戒;父母悭貪,勸令住捨(常行布施,以捨貪心)。”
佛教認為,勸導父母入正道,是子女對待父母的最大孝順和報答。《不思議光經》中雲:“飲食及寶,未足報父母之恩,唯導父母向於正法,便為報二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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