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幻法師:學佛的婚姻誤區—節欲與禁欲


 2011/4/28    熱度:15678    下載DOC文檔    

學佛的婚姻誤區 牛飲水成乳,蛇飲水成毒;

智學成菩提,愚學為生死

——《華嚴經》

如果遵從佛法基本教義,那怕是只做到了大部分,居家生活與修行,都會得到現實的幸福與安樂。

但是,事實上這種情形並不多見,反而不理想的狀況甚多,城市背景的中青年似乎更為突出。不少人學佛學得很辛苦,不少學佛青年,都走了一些彎路,有的甚至付出了沉重的代價。這不僅使人想起“邯鄲學步”的成語,一味模仿別人,非但沒有學到別人的長處,反倒失去了自身的特色,忘記了自己的本分和責任。

在台灣弘揚佛法數十年的南懷瑾先生曾說過:“佛法唯絕頂聰明的上士和一聽就信的下士好學,中等人最不好學,一些人不學佛還起碼是個正常人,一學佛便弄得神經兮兮的,連個正常人也做不成了。”這真是過來人的經驗之談。

佛法的修學,是需要一定的方法和次第的,若不善學,難得實益,反而會受損害。

在我看來,不少人的過失是由於對教法、次第不清,對自己所處的修學位置不明,故下手往往是盲目的,出現的偏向是:“在家人好修出家法”;由於大多數人屬無師指導(或有師但未能因人指點),未全面了解佛法,故往往是想當然地蠻干,先入為主,看到什麼就照貓畫虎;更多的人的症結——其實是欲望的問題無法平衡,故在理想與現實、信仰與欲望、在家與出家中來回徘徊、掙扎,充滿苦惱與不安。

總的看來,學佛人的婚姻誤區大體為兩種:

一是禁欲的趨向,特別是部分中青年家庭,沒有處理好婚姻與性等問題;

二是忽視戒律、我行我素的趨勢。

從實際情況看,趨向禁欲的大大多於後者。

第一節、節欲與禁欲

對凡夫而言,飲食、性(男女欲)、睡眠、保衛自己是四種很強烈的欲望。每一種對人類的生活與行為,都有極深的沖擊與影響。

在當今這個時代,飲食等已不成問題,婚姻與性的處理是否得當,對學佛者而言,可謂至關重要。根據經驗及觀察,可以發現許多學佛者,都程度不同的著存在性執著與性壓抑的問題,只不過大部分人,尚未意識到罷了。

一、禁欲的誤區

1、“婚姻恐懼症”誤區

一些學佛青年,雖到了結婚年齡,但拒絕與異性來往。看起來似乎道心堅固,但長期觀察下來,才發現是畫地為牢,固執己見的結果。嚴重者則演變成了“婚姻恐懼症”。

事例一:某廠青年工人劉某,學佛後誓言終生不結婚,對旁人的善言勸告也怒目相向,慢慢地也無人再勸他了。由於我行我素,與眾相處落落寡歡,不久,便落得形單影只,十年之後,終於成了大齡青年。據說,他現巳開始後悔,有了結婚成家之意,但周圍同事,早已將他視為不食人間煙火的另類,無人願為其當紅娘。

事例二:某市一位學佛女居士,雖有男友,但僅同居而不結婚,雖三十出頭,心尚來回掙扎在出家與在家之間;終於有一天下定決心,與男友不辭而別,到了一寺廟,要求出家。寺廟上下因平時與之熟悉,皆大歡喜,積極為之准備剃度事宜。但就在即將落發前一天晚上,男友及家人開車沖進寺廟,連拉帶拽,將其弄回了家。事後有人問她:“為何不想成家?”她倒是很干脆地回答:“我有婚姻恐懼症!”

其實,這些都是執著所致。

“執著”一詞,為佛教常用語,指對某一事物、見解堅持不懈,不能超脫,後來便演變成拘泥或固執。

青年居士,不需要對婚姻抱著反感的心態,只要保持平常心就好,如果想要結婚就應該結婚;不要弄巧成拙,頭上安頭,搞得“四不象”。不要因為對婚姻的反感,走入了執著的誤區,從而患上了“婚姻恐懼症”。

2、性生活的誤區

已婚的學佛夫妻,對家庭性生活的執著也是誤區之一。

在四川某大型廠礦,幾年前發生過這樣一樁事:一個以中青年為主的學佛小組,某天觀看了一位海外法師講經的錄像帶,內容涉及斷YIN對修行的好處,並言:如不斷YIN修行,則修行不會成功。看完錄像後,這批居士便下定決心,立竿見影,強力實踐。回家後,或分房或分床,要快速斷YIN證道,接下來的事情不說大概也能猜到:大部分的家庭隨後幾天不是吵架就是打架,一時成為全廠新聞。……

記得曾看過一篇出家法師寫的文章,題目是《為什麼佛教徒家庭多不和睦》,文章中說:“那些所謂的居士們,真正家庭生活美滿和諧的令人羨慕的幾乎沒有,……與佛沾邊兒者,離婚的特別多”。

在婚姻與性的關系方面,性肯定是一個很重要的因素。

由於執著某些宗教理念,有的學佛居士很害怕與他(她)另一半做“那件事”(性生活)時,或多或少都有一種罪惡感。他(她)們害怕做了“那件事”會對佛菩薩不恭敬,有些人做“那件事”後的第二天,就不敢進佛堂和寺廟。還有很多人認為做“那件事”會影響修行。有些夫妻,學佛以後就變成“道友”,完全沒有夫妻的樣子。因此,長期積澱下來,身心上便會出現某種壓抑與分裂。

性執著與性壓抑,它不僅對人的身體,而且對心理健康均有較大的影晌。許多人的男女欲望,被宗教觀念、道德意識壓抑、扭曲、乃至變形,以至他們自己也未能辯識。最麻煩的是,不少人明明出了偏差,還自以為修行有成呢。

佛教從不要求在家居士禁欲,而是提倡節欲;而節欲的程度與方式,也須根據工作、年齡、體質等的不同,因人而異。

說到節欲,古今中外世界很多宗教,包括佛教、天主教、印度教及中國的道教,幾乎都主張禁欲或要求盡量節欲。基督教主耶稣一生沒有結婚,幾乎是苦行的修行者,他們中有名的使徒約翰更明白主張:替天主工作的人一定要身心聖潔,不能染愛欲。直到今日,天主教的神父、修女都是禁欲,終生未婚的。據天主教一九九八年的統計:全球神父總數為40.4萬人,修女81.4萬人;教友總數則超過十一億。

道教自從漢朝末年以後,就主張要修精氣神,希望能修到羽化升天而名列仙班,他們認為有男女YIN欲會損精氣,因此要禁欲,至於道教中有些以男女性愛行“采補之術”者,那應屬旁門左道,不是正統的道教思想。

佛教認為愛欲只在欲界(地球人類及一部分天界)存在,色界、無色界及各佛國淨土都沒有情欲存在。有男女YIN欲執著的眾生,就很難脫出三界,故修行者皆希望超越情欲。

對宗教徒而言,能夠為信仰而超越情欲,無疑是高尚而聖潔的。但終身不婚嫁的,僅限於出家僧尼或神職人員(道士、道姑、神父、修女等),一般教徒不必如此。

二、禁欲的過患

對於在家人而言,不要求斷男女欲,盲目禁欲,反而會帶來諸多過患:

1、對未婚者而言,禁欲的觀念往往影響他們交友、擇偶、婚配。

不少學佛青年,在如何對待愛情、婚姻問題上,都或多或少走過彎路。有的學佛後,甚至憑添了不少煩惱:如在出家、結婚、獨身的抉擇上舉棋難定,不知不覺便成了大齡男女,往往錯過了戀愛結婚的良機。

其實青年時期貪愛、自我實現一類的煩惱,是可以轉化為修道的力量,轉化為弘法利生的熱忱。大乘佛法認為煩惱可以轉化,甚至可作為度眾生的方便。初修者不要怕煩惱多,而是怕不識煩惱,能認識到煩惱多,是修行進步的表現。

只要能自我覺察,便不難對付,無須將煩惱視之如怨敵,而強作壓抑。強行禁欲,則煩惱會愈積愈多,即使能壓抑得住,對身心和修行也非常有害。一旦遇強大外緣時,壓積的煩惱,弄不好便總爆發,如江河決堤,一潰千裡,當事人則可能做出違反法律、道德、戒規之事,其果報往往是墮落三惡道(地獄、餓鬼、畜生道),學佛者可不慎乎?

2、禁欲影響家庭和睦,有可能導致一方婚外情。

對凡夫而言,性與飲食一樣,皆是經常的、必需的。除非修行有成者,方可斷絕性欲,並對飲食亦不再執著,即吃什麼都無所謂,且食量亦少於常人,而身心均健康正常。

而性欲是凡夫執著為樂的本能,處理不善,便會引起各種與性有關的罪過:如嫉妒、貪婪、YIN亂、污穢、邪情,苦毒、放縱肉體情欲等等。

在實際生活中,我們發現在中青年家庭,特別是家中只有一方學佛的,往往容易出現這樣的變故:妻子或丈夫由於冷淡了對方,因而發生丈夫外遇或紅杏出牆之事。由於學佛大都為女性,故丈夫發生婚外情的比例數倍於妻子。還有的丈夫,由於被冷落,轉而尋找其它刺激或寄托,甚或染上不良習氣,如嗜好賭博、酗酒、色情光盤、迷戀網吧、沉溺於電腦游戲等,有的還會出現精神急燥,家庭暴力、夜不歸宿等問題。

一些自我中心較重的女居士(佛門內此類女性並非個別),缺乏必要的慈悲心、忍耐心、利他心,凡事從自己的立場考慮問題,以“佛法的名義”來安排一切,因此,往往有不顧念丈夫、家人的行為,在家庭生活上也是如此。

事例一:X(青年女居士),其丈夫在外地工作,每周末才回家,她不僅不化時間伴陪,反而入夜後,翻開經書念上一、二小時,問她為何不陪陪丈夫,她的回答是:“都老夫老妻了,何必那麼多講究!”其實她的“老夫”才不過三十歲出頭。幸好她丈夫也是居士,嘴上也沒有公開抱怨,但心裡十分不快。

事例二:P(中年女居士)學佛很認真,一次到藏地參加佛教大法會,走時僅給家裡輕描淡寫的說一句:我要去某市寺廟一趟,因裡程不過幾十公裡,其丈夫也沒在意,但實際P居士一下子就跑到遠在千裡之外的藏地某寺,且一呆就是二、三月,到後半個月才給家裡打電話說明身處何地。據知情人言,P居士常借學佛名義外出,以避夫妻生活。

事例三:D(中年女居士)學佛後,男女欲情淡薄,但其夫尚未學佛,對此甚不滿;後來干脆在外面找了女朋友,並且常將色情光盤帶回家播放。F居士提出離婚,其夫堅決反對,家庭氣氛常常隱晦不快,小孩夾在其中,學習大受影響,雖經善心人士調解,但未能改善,D 居士如此多年,精神倍受折磨,身心俱損。

還有的居士出現此類矛盾,不僅不反省調整自己的行為,反而越走越遠,自己給自己打氣:弄不好就算了!獨身正好修行,大不了就去出家!

但從實際看,這類居士並出不了家;即使出家,個別的雖已出家,但人際關系依然糟糕。因為大凡我執重的人,都與佛教的慈悲、無我精神,相去甚遠,她(他)們不僅常給別人帶來問題,也給自己不斷制造精神困境。

此類居士雖然學佛多年,但其根深蒂固的“我愛”、“我執”,削減甚微,故許多家庭問題,恰恰是她(他)們以“學佛”的名義制造出來的。

因此,學佛者應注意,如果在中青年階段就要強迫禁欲、斷欲,其後果很可能是嚴重的。所以,每一個在家男女,如果要解決好這個問題,首先要誠心、誠意、理性的面對這個問題,不要執著、壓抑、更不要逃避。

作為一個居士,結婚之後有家庭生活,有夫妻關系,這是正常的,因此觀念上應該是:我需要家庭,要一個丈夫﹝妻子),那我應該要關懷丈夫﹝妻子)合理的要求,若他需要我,那我應該隨緣;對在家人來說,夫妻性生活不是罪惡,也不算是犯戒。如果連丈夫﹝妻子)的正當需求都不能處理好,那你還能幫助社會大眾嗎?

在這裡,要特別提醒中青年學佛女性:請注意看顧好自己的家庭,多一份愛護,少一點疏忽;多一點慈悲,少一點執著(自私)。另外,執著心重的居士,切不要“佛法的名義”,來包裝自己的煩惱(往往是無意的習氣的作用),使佛教再受世人譏嫌。不必因“學佛”而顧此失彼。

學佛者的家庭應是紅塵風浪中的港灣,家庭主婦應是掌舵人,要善於營造和睦的家庭氣氛,使全家大小都愛護它。切不可因學佛而顯得冷冰冰的而無生氣,更不可因學佛的緣故,而使家庭破裂。

3、禁欲有可能引發身心疾病

壓抑欲望、情感,會導致人體免疫系統的免疫力降低,增加發病率,並有可能導致心理、性格分裂,引發身心疾病。

性執著是性生活的大敵。去除性執著,也就是說要把一些莫須有的顧慮、煩惱、恐懼、自責等去掉;長期的性壓抑,則可能造成一些生理障礙,可能會招來性功能障礙疾病,徒增了許多焦慮和痛苦。

還有的居士甚至采用極端方式來禁欲:如某市小金居士,對夫妻生活總是心存忌懼,如他認為不該發生而發生了性生活,便以燃臂作為自我懲罰。這種行為帶有自虐性質,是心靈扭曲的結果,此類行為皆在禁止之列。

另外,夫妻之間,不能將性事當作武器或條件。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夫妻二人爭吵,無論是意見不合、作風不同或其它原因,都是正常又難免的情形。怒氣過了,夫妻便和解,然後和好如初。男女都要小心,不應為生氣之故,實行性懲罰,分房或禁欲。

人若沒有情欲,當然無須刻意培養,但若欲望已經產生,且是一種合理的需求,則應隨緣滿足它、疏導它,並在合理滿足它、疏導它的過程中思惟緣起;重點是不要壓抑,而非放縱。修行最重要的是正觀緣起及心離染著,對待情欲倘采取壓抑或禁絕方式,將反成心理負擔。如此經常思惟觀察緣起,日久便可能融入心無掛礙的心境

如果修行者希望禅修入定,有性生活,就不容易做到;但在家人修行,並不是“求入定”,而是要得即定即慧的無我智慧心,頭腦要很清楚,若能自我中心少一點,對人的關懷多一分,就算是修行。

有智慧,才能讓我們心理平衡、情緒不波動;定慧兼修,才能得到真正大解脫。

隨緣而不染著,《華嚴經?普賢行願品》雲:“於諸惑業及魔境,世間道中得解脫;猶如蓮花不著水,亦如日月不著空。”

對一般學佛之人,只要守五戒之YIN戒,能不邪YIN就很好了,不要想太多,否則會成障礙。

三、情欲解放的誤區

修行偏於苦行、禁欲固然不對,但放縱情欲更不好,還是應該奉行中道原則。

現代社會是個開放、自由、享樂的個人主義時代,有的人因為欲望偏重的緣故,便找出種種理由,提倡心靈的自由與釋放;不願被傳統、權威、教條限制,不但不重視戒律,還有的甚至號召掙脫一切的束縛,“享受情欲”、“任意自在,守心戒就好”者,蔑視倫理,放縱欲樂。自诩為:重內心不重外相,要向濟公活佛一樣,游戲人間!

這種“不必執著相戒,只要守心戒就好”的說法,有很大的誤導性、誘惑性;其實,它僅是針對修學有成者而言的,凡夫不應以此作招牌而行私欲。

對初修者而言,財、色、名、食、睡五欲,肯定是制約人的強有力繩索,古德言:“財、色、名、食、睡,地獄五條根。”學佛人應該奉持佛教宗旨:“勤修戒定慧,息滅貪嗔癡”,所言所行應當中規中矩,修行次第則應而上,從人天乘的五戒十善下手,不可一下就跳到所謂大乘的無相無拘的階段,以俱足凡夫身,行“聖人”方便教化之事;此皆是以佛法名義,包裝自己的貪、嗔、癡!

如某市W居士,雖年紀早已到婚齡,也不止一次結交女友,但就是同居而不結婚,理由是:“結婚影響修行,況且,說不定自己以後是要出家的!”幾年過後,他不僅沒有出家,修行依舊散漫;而且女友也離開了他,理由只有一個:“什麼佛教徒,做人太自私了!”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也發現也有個別學佛居士,言行與貪欲俱足的凡夫沒有兩樣:麻將賭博,看黃色影片、搞婚外情、同性戀等,一應俱全。

當然也有不同的之處,那就是用佛法為自己行為開脫,說什麼:煩惱即菩提,紅塵中修煉方可成正果;自認為只要心不迷戀就好,就是“出污泥而不染的蓮花”,入紅塵而超脫的“真人”,而與凡夫打成一片,則就是在“代佛宣化”,普度眾生。

這種掛羊肉賣狗頭的做法,甚為可恥,當立即剎車為好,不然,必墮三惡道,後患無窮!

一些新型宗教,或打著“禅宗”旗號的“修行者”、“靈修大師”們,引經據典,是似而非的講授一些佛法,強調不必執著事相上的戒律,只要心不執著就行了。這些“大師”們,有的本身就是宗教人士,有的為著作等身之人,甚至有苦行、靈修經驗,並且能夠駕輕就熟地運用現代科技、哲學、心理術語诠釋宗教,其禅修(靈修)經驗,也能幫助初修者解決身心上的一些問題,這和山中寺廟一些不善言辭的僧人相比,俨然菩薩應世。

但他們與傳統修行者的最大區別,則是對守持戒律的認知根本不同,表面上他們也不反對戒律,但會找出種種理由變通:強調“守心戒就行了!”這種即可修道,又不受拘束的理念,特別受到城市裡的中青年禅修者的歡迎。

但實踐證明,在大陸及海外,這類新型修行團體的首領們,往往利用靈修的手段,巧妙地攝取權力、金錢和性等,性侵害之事也時有發生;由於迷信“大師”的超能力,加之信徒(特別是女信徒)的崇拜心理,往往使此類丑聞不被曝光。直到有的捅出了亂子,才被追究法律責任。

靈修(宗教)團體的性侵害案,就像家庭隱私,很難被揭發,即使有受害者說出來,在“家丑不可外揚”思考模式下,往往犧牲受害者權益,更糟的是,在愛心、包容的宗教原則下,信徒常相信加害者已改過自新,而不予處分或追究,而致悲劇一再重演。

靈修團體往往張起神聖的帷幕,局外人要檢驗是否可能潛藏罪惡,只要看是否與錢、權及性糾結在一起,無論靈修團體是以何種宗教型態出現,只要表現出對錢、權及性的欲望征兆,最好方式就是趕快全身而退,敬而遠之。

其實,內心倘清淨淳厚,必能表現出行為的端正莊嚴;外在的合理規范,又有助於內心的清明覺照。如果不依於慈心與戒德而修禅,必然弊多於利,甚至會產生種種炫異惑眾的嚴重後果。

自我愛所衍生的情欲,如糾纏不清的蠶絲,找不出頭緒,反而越理越亂。佛教出家的“梵行戒”(離欲),理由即在於洞徹“情”與“欲”的雙重系縛及其衍生的苦難,讓修行人學習著以定慧之力,不受制於形體的情欲熱惱,不受制於他者的情枷愛鎖。倘能由勉力學習而漸臻乎至境,從情欲的牢籠中解放出來,或許才是真正的“情欲解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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