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空性的立場來看婚姻 ---[釋了幻]婚姻與佛法
從涅槃的立場,來看人類的婚姻,其實婚姻當體即涅槃。
龍樹菩薩說:“諸法從本以來皆涅槃相。”大乘經論及禅典之中,也處處向世人明示“溪聲盡是廣長舌,山色無非清淨身”、“郁郁黃花無非般若,青青翠竹盡是真如”的理趣。無奈吾人業障深重,寧願相信凡夫之言,而不願相信聖者之語。
即以情欲而言,其實情欲本身有何咎呢?
我們認為情欲不好,甚或產生排拒、罪惡之見,難道不覺已經背離“緣起即空”的精神,以及佛教無嗔的原則了嗎?
《般若經》雲:“真如法門不捨一法,若捨一法即是謗佛。”從般若的立場來看,遍一切法都是藥,也遍一切法都是毒,端看是否運用得當。‘砒霜’倘若使用適當,一樣可以成為仙丹活命藥;‘糞便’如果置於林園花圃,便可長養萬物!砒霜、糞便尚且如此,何況是情欲豈有絕對是不祥物之理?
欲界眾生比較嗜欲,固然是事實,但嗜欲重只是障礙聖果的證得,卻不是生死輪回的根本,生死輪回的根本乃是自性見的戲論──於如如之境生起虛妄分別,復於虛妄分別境上產生執著。這才是眾生輪回生死的根本原因。
如果稍有情欲,便無法證得菩提,那麼佛陀現在也還是生死凡夫。試問:佛陀有沒有欲呢?如果佛陀沒有欲,那麼他肚子餓吃飯是不是食欲?身體寒冷披一件衣服、腰酸背痛請阿難尊者替他捶背,是不是欲呢?
其實生活上例如:手被開水燙到立即縮回來、口渴想喝茶水、走路避開坑洞……等等,廣義言之都是欲。雖然很明顯的,佛陀必然有種種欲,但卻不妨礙佛陀成為佛陀。因為欲之有無並不是成為聖者與否的關鍵,而應是‘明’與‘無明’的問題,也就是有沒有顛倒夢想、有沒有覺悟才是聖凡的分水嶺。
:法师开示 回上壹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