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的本質是什麼?
婚姻的本質是什麼?
答:婚姻的本質——就是“因緣生、因緣滅”,它是無常、無我、無自性和唯識的。
婚姻怎麼生?很多因緣和合而生;怎麼滅?因緣散了就滅。但是,我們對於因緣生滅,有太多的情緒在裡面。“情緒”不一定不好,可是如果是太復雜、完全無法操縱、包含太多的我執和情緒在裡面,那就會變成痛苦和折磨。
其實,婚姻並非初戀時想象的那麼神聖,它是建立在愛欲的基礎上,是諸因緣合和的產物,愛欲是內因,其它的條件均是外緣。
婚姻是“緣起性空”,變幻不實的。即事相上是有的,本體(自性)上則是空的。一般人聽見空便以為一無所有,空空如也的意思。其實,空是無自性義:即萬物萬物皆是發展、變化的,有條件的;非永恆不變、無條件的存在。不僅愛情、婚姻是有條件的,世間萬事萬物均是因緣合和而成的。
不過,雖然沒有永恆不變的愛情和婚姻,但是有條件的、因緣聚合的婚姻還是實實在在存在的。所謂:有因有緣則諸法(事相)生,無因無緣則諸法(事相)滅。固定的、一成不變的事物是不存在的。
希望完美、希望永恆的觀念,來自我們內心深處的執著欲望,這——就是婚姻痛苦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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