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學佛者對愛情,家庭,婚姻的思考
前幾天,一個很久沒有聯系的、我在大學教書的女學生打來電話,講述了她最近的感情遭際。她本來有個幸福的家庭,一個可愛的兒子,夫婦感情還算不錯。但是自從與公婆住到一起後,她感到丈夫、公婆和兒子之間有一種天然的親密,仿佛水乳交融,而自己卻融不進去,像一個孤單的外人。在她與公婆產生矛盾的時候,丈夫由於左右為難而呈現出一種“不作為”的狀態,令她非失望;加上結婚已久,婚姻生活本來就很平淡,於是她就寄情於愛情小說,從中尋求安慰。這個時候,一位已婚男士出現了,他向她傾訴自己婚姻的苦惱,二個“同病相憐”,很快墮入愛河。女的如飛娥一樣,撲向一段新的、所謂的“美好”感情。不久,在女方的強烈要求下,女人的丈夫與她離婚了;而後,那個已婚男人也離婚了。 如果事情就到此為止,那也沒什麼。只是,女人在領導和同事的輿論壓力下身心交瘁,春節前想到男方那裡去休養幾天,可是就在這個時候,男方卻告訴她,自己馬上就要結婚了,婚禮正在緊張的籌辦過程中--可是新娘不是她。女人立刻懵了,她簡直不能明白眼前發生了什麼:她已經離了婚,而且懷了男人的孩子,可是現在他居然要跟別人結婚?!男人痛哭流涕,說自己是愛她的、跟別人結婚是非自願的,男人故作猶豫不決。離男人的婚禮只有三天的時候,她給我打來了電話,問我該怎麼辦。 聽了他的講述,我太息不已。想當年那個年輕純潔的女孩子,如今受到了這樣的身心重創,不禁深為惋惜。不學佛的人,只有告訴她認清形勢、不要再對那個男人抱有幻想、好好調養自己之外,也沒有什麼太多可說的了。 但是這件事卻勾起了我的思考。佛教徒也是人,也生活在這個社會上,一樣不得不面對各種婚戀問題和家庭問題。據我的耳聞目睹,遇到婚變和其它的家庭變故的時候,居士們處理成功的少,陷入困境中不能自撥的多,尤其是女居士。在處理問題的時候,很多人的心態、水平和表現,與沒有學佛的人沒有什麼兩樣。究其原因,首先是沒有從佛法的角度,對愛情、婚姻和家庭樹立起正見;其次是沒有把佛法真正地應用於生活實踐。 那麼什麼是愛情?筆者自己總結了一個定義:愛情,就是戀愛雙方對對方我執的最大限度的滿足。凡夫都是有我執的,一般的小人物,又不是古代的皇上,隨時有人觀察你的臉色、等著滿足你的需求,大家都只是芸芸眾生而已,那麼這個時候,由於業力的推送,人群中冒出一個人來,他(她)格外地欣賞你、在乎你,盛贊你是多麼地與眾不同,如鶴立雞群,如明月處星;你的容貌多麼美麗,你的心地多麼善良,你的性情多麼溫柔;你多麼有才情,多麼能干,多麼優秀,等等等等,千好萬好,數之不足--總之,在此時,萬千人中,我眼中只有君一人而已--遭逢這種情況,如果不是因緣不偶,作為凡夫,你的“我執”便被這一切深深地陶醉了,感到一種分外的愉悅。於是你懷著一種類似於被伯樂發現了千裡馬的心情,投桃報李,對這個“獨具慧眼”的人刮目相看,青眼有加,二人彼此發掘,彼此欣賞,遂成其姻好。 讀罷上述過程,你看出來了嗎?除了前世的業力的作用之外,一般情況下,雙方總是有一個人先愛上另一個人,不遺余力地滿足對方的我執;對方受到感動,又反過來去滿足追求自己的人的我執。對於追求者來說,他的投入是要求回報的,也就是說,我先滿足了你的我執,之後你也要滿足我的我執。如果不滿足會怎麼樣呢?他(她)就會痛苦不堪,甚至因愛生恨;而對於被追求者來說,則是我愛你,是因為你愛我,你令我的我執感到愉悅。實質上被追求者愛的是什麼呢?是他(她)自己。自己的我執得到充分滿足時候的陶醉感覺,就是愛情的感覺。由此可見,愛情和婚姻的男女主角相處的過程,就是兩個人的我執此消彼長的過程,是兩個人我執的一種游戲。 據筆者多年來的觀察和體會,愛情有三個特點。 第一,“如露亦如電”--愛情是短暫而無常的。 既然一切有為法都是無常的,那麼愛情作為有為法的一種,又豈能獨免?除非愛情是無為法,而要是那樣的話,我們就不必追求佛法了,只需去追求愛情就好了;我們也不必學佛了,只要去學習那些癡男怨女就好了。推論到此,作為佛弟子的你,豈不覺悟得可笑? 第二,如“夢、幻、泡、影”----愛情是空幻的。 第三,“諸法因緣生,諸法因緣滅”--愛情是因緣法,是有條件的,因而也是有生有滅的。 愛情既然有上述三種特性,那麼,愛情是不是壓根兒都不曾存在達的一件事情、是我們的幻覺呢?也不是。當初那個人說“愛你一萬年”、“海枯石爛不變心”的時候,他(她)是真的;現在他(她)變了,愛上另外一個人,這也是真的。這恰好說明了愛情的無常和生滅變遷,正所謂“假作真時真亦假,無為有處有還無”。 所以,婚姻的相處之道就在於“損”。損什麼?損我執。“為道日損”,損的是什麼?也是我執,看誰總是在“要”、誰“捨’罷了。譬如最常見的婆媳相處問題,都是因為婆婆想,“那是我兒子,他是我的”;而兒媳則想,“那是我老公,他是我的”。於是婆媳二人互不相讓,矛盾日益增多,如果婆婆能想,“他不但是我的兒子,還是別人的老公,最多有百分之五十是我的”,而兒媳也想,“他不但是我的老公,還是別人的兒子,最多有百分之五十是我的”,會怎麼樣呢?婆媳的矛盾必定會少很多。話又說回來,那個男人,他真的是某一個人的嗎?不,他誰的都不是,他只屬於他自己,甚至連他自己都不屬於--因為凡夫把握不住自己的心念。又或者說,他同時屬於很多人,有很多角色:老公、兒子、父親、朋友、同事、公民等等,他有太多的身份,他不屬於任何一個人。女人之所以會產生“他是我的”的念頭,不過是因為我執而導致的“我所”罷了,其實是一個錯覺。 總而言之,在家放庭生活中,相處的訣竅也是“損”字,以損為主,損已利人。凡發生一切事情,都用修行的原則來處理,這樣,家庭也就變成了道場,親眷屬也就變成了法眷屬了。 不過,在現實生活中,大部分家庭成員與我們有善緣,也有一些是披著親人的外衣、報仇討債來的,這個時候難度就大了。不過不管善緣也罷、惡緣也罷,只要我們死死抱定修行的心,就沒有過不去的火焰山。譬如古時候的舜,他的後母和弟弟多次加害於他,欲置他於死地,而他只一味抱定“孝悌”的心,從不報復,也毫無怨言,真是堪稱聖人,所以最終堯才會選定他作繼承人,他是真有國君之德啊。只要我們有真修行的心,象舜一樣堅定,那麼我們一定能透過一切境界,從而取得今生的修行勝利, 《優婆塞戒經》中說,菩薩有二種,一種出家,一種在家,而在家菩薩修行尢難。何以故?“多惡因緣所纏繞故。”在多年的艱難探索中,我總結三句話,願與在家菩薩們共勉:“心是道場,家是寺廟,生活是大禅師”,落實了這三句話,我們就能隨時、隨地、隨事、隨人修行了,就能“立處皆真”,不負此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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