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拿女一晚接待5人懷孕 DNA鑒定尋到孩子生父


 2008/11/7    熱度:19914    下載DOC文檔    

  本報訊(記者/唐夢)8年前,禅城區一企業總經理尹富(化名)到某酒店桑拿中心消費,與一名叫吳瑕(化名)的女技師發生了性關系。完事後,尹富付費後離去。沒想到8年後,吳瑕攜7歲女兒娗娗(化名)將尹富告上法院,索要小孩撫育費50萬元。今年8月底,法院一審判決尹富一次性支付娗娗17萬元撫育費,被告不服上訴至中級法院。此案目前正在二審中。

  桑拿師一晚接待5男賓,懷孕生一女

  今年39歲的吳瑕,2000年在禅城區某酒店桑拿中心從事技師工作。當年10月底的某一天晚上,吳瑕先後服務了5位男士,都發生了性關系,且都沒有采取防護措施。在當晚服務的5位男士中,她只記住了尹富的名字。

  事後不久,吳瑕發現懷孕。當醫生知道吳是性工作者後,告訴她,如果不要這個小孩,以後恐怕沒有生育能力。吳就決心生下孩子。

  2001年7月娗娗出生了,一直由原告吳瑕獨立撫養,被告尹富未盡撫養義務。

  女技師索要女兒撫育費50萬

  今年春節過後,吳再次來到佛山,在禅城區行政服務中心查找尹富,結果同名的有20多位。後來通過照片辨認,吳找到了尹,也了解到尹家庭情況和其它信息。於今年4月25日將尹富告到法院。

  原告稱,被告尹是公司法人,任總經理,月薪有5萬元,有能力一次性支付撫育費。而原告從2001年開始,多次要求被告支付撫育費未果,故請求判決原告娗娗由原告吳瑕攜帶撫養,被告尹富一次性支付原告撫育費50萬元(從原告娗娗出生至18周歲)。

  被告5年前支付過6萬元撫育費

  而被告尹富辯稱,他已付清撫育費6萬元,撫育費應按照被撫養人戶籍所在地生活標准計算,且一般分期支付。尹還認為,綜合雙方的生活條件,他自己撫養娗娗更為適合,請求法院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原來,2003年5月,吳回到原來的桑拿中心打探消息,通過在那工作的同事,找到了經常到他們酒店桑拿的尹富。可當時尹不承認娗娗是他的女兒,但考慮到自己是企業老板,怕影響不好,於是答應給6萬元撫育費,吳為此簽訂了一份《確定書》,表示“在領取尹富支付的6萬元後,女孩至成年止期間的一切撫養、生活、學習及其他費用問題與尹富無關,以後均由本人自行單方負責解決。”

  法院判決:

  被告再付17萬元

  一審法院在審理中,委托中山大學法醫鑒定中心做了親子鑒定,其結果證明尹富與娗娗為父女關系。經法院審理查明,尹與吳非婚生育的女兒娗娗,目前在深圳市羅湖區某小學讀二年級,每年各種學雜費、教材費等共10350元,兩原告為確認娗娗撫養關系並要求被告尹富支付撫育費。

  法院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原告娗娗長期隨原告吳瑕共同生活,被告尹富婚內另育有子女,而且無證據證明吳瑕有其他子女,故法院判決娗娗由吳瑕攜帶撫養。至於2003年5月,被告已支付給原告6萬費用,根據婚姻法有關規定,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協議或判決原定額的合理要求。故原告根據實際情況,要求被告增加撫育費。因此,法院判決被告在原支付的6萬元基礎上,再一次性支付原告娗娗17萬元的撫育費。

  被告尹富不服一審判決,上訴到佛山市中級法院,要求就娗娗是否他的女兒再次查實。若娗娗確為尹的親生女兒,他要求直接撫養女兒。因他本人的經濟、生活條件好於吳瑕,這樣將可以提供娗娗穩定、良好的生活和教育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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