淨土法門法師:怎樣才是《地藏經》中犯食佛物之罪?
摘自《學佛答問》(答香港參學同修之五十三) 問:在《地藏經》中提到九種墮阿鼻地獄的人,其中第二是"食佛物",請問是什麼樣的具體行為,才是犯食佛物之罪? 答:這是墮阿鼻地獄的人,阿鼻地獄也有等級,也有輕重不同,可是最重的是五逆十惡。五逆罪第一個是殺父母,殺父、殺母,父母的恩德大,殺父母決定墮阿鼻地獄,那個麻煩可大了!就是說我們這個世界要經過很多次成住壞空,他還未必能出得來,這個罪太重了。以前很少,為什麼?大家都有教育,懂得;現在不行,現在殺父母太多了。在從前,法律有"親權處分",我在小時候都知道,好像是民國二十幾年,政府才廢除的。什麼叫親權處分?你的父母在法院裡告你,我這個兒子不孝,你們把他槍斃,政府立刻就執行,沒有辯駁的。為什麼?父母對兒女是多愛護!父母不要你了,你沒有資格在世界上做人。這個很厲害,所以不敢不孝,怕父母告的時候命就沒有了。實在講那條法律是真好,可惜以後廢除了,叫親權處分。平時你其他的罪你還找律師來辯論減刑,這個沒有的,這個沒有人給你辯護的,而且立刻會執行。這就是中國法律上重視孝道,才有這麼一條。殺父、殺母。 殺阿羅漢,阿羅漢是老師,他在這個世間是教化眾生的,你殺他,斷多少人的法身慧命!這樣一個好老師。所以是墮阿鼻地獄。 另外就是出佛身血,那是提婆達多的故事。殺佛殺不掉,佛福報太大,沒有人能殺得了佛,而且佛有護法神。但是讓佛皮膚破一點流點血,這是可能的,這個有,所以叫出佛身血。那都是很不善的心想害佛,這個墮阿鼻地獄。 第五條,破和合僧。就是大家在一塊修行,破壞修行的道場,這個罪重,這叫五逆罪,墮阿鼻地獄。五逆跟十惡一定是連起來的,所以五逆十惡墮阿鼻地獄。 吃佛的食物,但是它引申的意思,我們要懂得。可以這樣講法,打著佛的招牌,自己決定沒有依教奉行。甚至於對佛根本不相信,欺騙信徒,這樣子得到信徒的供養,他們在享受。對佛沒有絲毫恭敬心,這個罪重,這個物就非常嚴重。我們想想都能想得到,你看看四眾弟子供養道場,那個福報從哪裡來?道場人真正修道,他修道成就你就有福;他修道不成就,你沒有福。可是佛門常說,"施主一粒米,大如須彌山,今生不了道,披毛戴角還"。所以不事生產,貪圖以佛教的這些,無論是建道場,或者是辦種種佛事的活動,而是一種欺騙眾生的手段,對佛沒有信心的,他的罪過就跟這所說的完全相同。墮地獄之後,地獄罪受完了,做餓鬼,餓鬼做完了變畜生還來還債。 所以我們在講經的時候曾經跟諸位說過,苦中有樂,樂中有苦。你在欺騙信徒,現在真的你得到一點享受,物質上的享受,那個樂裡頭有真苦,他不知道;修行人好像很苦,苦中有真樂,那個樂是超越六道輪回,他不曉得這個道理。我們曾經在《華嚴經》上講過五扇提羅,你就曉得就是屬於這條裡面。那不是真正的比丘,不是真正修行人,裝作修行的樣子,讓這些善信來供養。善信來供養完了之後還笑話他,你看他被騙了,被我們騙了,真有,不是假的。我學佛的時候曾經見過,而且見過還都是出家人,不是普通人,資格比我老。我那時候剛剛出家,剛剛出家不敢講話。看到這些老和尚有人在喝茶聊天的時候講:佛經上講的因果,你們真相信嗎?這是我們家裡人談話,你真相信?"騙信徒的!"你看怎麼得了!這種心態都是要墮地獄的,很可怕。原因在什麼地方?沒有學經教。 學佛一定要以經論為主修,離開經論問題就多了,肯定造罪業。所以經論就是佛菩薩,不離開經論就是不離開佛菩薩。天天跟佛菩薩接近,聽佛陀的教誨,愈聽愈明白,只要肯聽,長時期慢慢就開悟。像我們對經教學習,跟諸位來講解,我們初學講經的時候,一個小時,經本要講二、三張,現在一個小時講一、二句,這就是進步了。在以前,不懂得這麼多意思,講不出來,查好多參考數據還是沒有辦法,一個小時總要講一、二張,要講幾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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